由于各国对于贸易过程中的规定是不同的,贸易术语的存在很好的解决了各国贸易接轨的问题,《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各国认同的对于贸易术语进行规范和认定的重要通知,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现在的版本。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自1936年首次制定后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形势,先后历经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多次重大修改和修订。
20世纪50年代末期,针对西欧与东欧国家和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与前苏联之间盛行边境交货及进口国目的地交货的贸易实务,国际商会于1967年补充了边境交货( DAF )和完税后交货( DDP )两种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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